2016年开年伊始,1月22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座谈会,研究全面推开营改增、加快财税体制改革、进一步显著减轻企业税负,调动各方发展积极性。
4月12日,国新办举行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情况发布会,针对个人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是否能做到税负只减不增的焦点问题。
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汪康表示,过去二手房营业税的征税政策和免税政策这次都平移过来了,过去征营业税5%时,如果房价是100万元的话,100万乘5%,交5万元的营业税;现在如果房价还是100万元的话,是100万÷(1+5%)×5%=47600元,即营改增以后的税收负担是4.76%,少交税2400元。
“营改增”后,企业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对于企业而言是一大利好,尤其是企业为改善办公条件而购置办公楼的成本会降低。
“财税不仅仅是经济问题,更多的是政治、社会、法律、文化各方面的问题。我们的现代税制改革已经拓展到现代国家治理的高度。对我们国家提出的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布局的意义非凡。从这个层面,我们看增值税,就已经超越‘税’了。”施正文总结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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