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平房产网资讯内容提示:为加快全省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促进节能减排,我省安排专项资金,对全省购置新能源城市公交车的公共交通企业及单位给予一定的资金补贴。
为加快全省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促进节能减排,我省安排专项资金,对全省购置新能源城市公交车的公共交通企业及单位给予一定的资金补贴。
据了解,我省本着“先买先补、晚买晚补、不买不补”的原则对购置节能与新能源汽车进行资金补贴,对购买混合动力与纯电动公交客车的,给予最高不超过40万元/辆的补贴;对购置天然气公交客车的,给予最高不超过5万元/辆的补贴。
我县为改善城市空气质量,促进节能减排,实现低碳排放,减少空气污染,分别于2012年购置天然气城市公交车28辆;2013年购置混合动力城市公交车60辆。按照省级新能源补助标准,我县获得2013年节能与新能源城市公交汽车示范推广财政补贴资金300万元。新能源公交车的投入使用,对减少汽车尾气排放、节约能源与改善城市空气质量有了明显改观,实现了节能环保双丰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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