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邹平房产网 >> 房产维权 >> 正文爆料热线:0543-2102966
家住一楼该不该交电梯费?
编辑:老牛    来源:    发布时间:2014-03-18 17:20:46    浏览次数:10848
扫描到手机
邹平房产网资讯内容提示:这是很多住一楼的业主提出的疑问,看似合情合理,但实际上是由于很多业主不了解物业管理服务费的构成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所以才造成如此误解。我们说,即使住在一楼,也有义务交纳电梯费。

               

“我住一楼,用不着电梯,为什么还要交电梯费?”
  这是很多住一楼的业主提出的疑问,看似合情合理,但实际上是由于很多业主不了解物业管理服务费的构成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所以才造成如此误解。我们说,即使住在一楼,也有义务交纳电梯费。
  我们知道物业管理服务费的构成中有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俗称的“电梯费”,准确的名称应该是“电梯日常运行养护费”,也就是机电设施设备日常运行养护费中的一部分,是指电梯的日常运行以及维修养护所发生的费用,主要包括电梯运行的电费、年检费、保险费、日常维护保养费和维修材料费等,不包括电梯的中修、大修和更新改造费用。物业服务企业收取的这笔费用主要是用于保障物业管理区域内电梯设备的正常运行、维护和保养。
  政策依据
  《物权法》第七十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也就是说,业主对建筑物区划内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权,即业主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如电梯、过道、楼梯、水箱、外墙面、水电气的主管线等享有共有的权利。同时,《物权法》第七十二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等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因此,业主不得以不使用电梯为由,不交纳电梯维修费用。

网友发表评论
  • 昵称:验证码:验证码
邹平房产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邹平房产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邹平房产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邹平房产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邹平房产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热门楼盘 更多

黛湖家园高层

位置:城里

一房一价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交易规则 | 广告服务 | 用户协议 | 版权声明 | 站点地图 | 隐私政策
邹平房产网 — 做专业的邹平房产信息综合门户,提供邹平租房、邹平售房、邹平新房、邹平二手房、邹平楼盘等房产信息。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鲁ICP备15009154号-3
客服电话:0543-2102966 E-mail:zpfdc@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