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上午,滨州市政府新闻办组织召开滨州市新建商品房“收房即拿证”专题新闻发布会。
市政府副秘书长赵金沙,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党组书记、局长赵增永,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朱臣,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俊峰,市不动产交易登记中心主任王景森,共同向大家介绍有关情况。
8月份,市政府办公室正式印发《滨州市新建商品房“收房即拿证”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这对滨州市有效解决新建商品房交房、办证“中梗阻”问题,构建房地产规范管理长效机制具有重要意义。
房屋是群众最基本最重要的财产,为切实维护购房人合法权益。滨州市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各级各部门坚持守正创新,集中攻坚,累计化解207个(涉及小区)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惠及25153户群众。
为持续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构建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整治和房地产规范管理长效机制,实现“住权与产权同步”,滨州市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制定了《滨州市新建商品房“收房即拿证”改革实施方案》。建立新建商品房交房与交证联动机制,在全市范围内实施新建商品房项目按时、按约定向购房人交付并同步拿到不动产权证,实现购房人“收房即拿证”。
为此,滨州明确了优化工作流程、强化部门协同共享、提升服务水平、完善保障措施。创新推出“网签备案与预告登记一次办”新模式。督促指导房地产开发企业及时申请办理新建商品房首次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依申请办理商品房转移登记,为购房人颁发不动产权证书。强化部门协同共享方面。完善大数据管理服务平台,强化部门业务融合,实施不动产单元代码“一码关联”,实现“收房即拿证”工作与新建商品房项目审批有关事项有机结合,同时,不断丰富不动产权证书应用场景。提升服务水平方面。指导各部门牢树“高效办成一件事”理念,简化流程、优化服务,全面提升房地产领域为民利企服务能力和水平。完善保障措施方面。进一步规范房地产行业秩序,建立诚信体系,落实预售资金监管制度,防范后期开发企业因经营不善、涉法涉诉等原因无法配合购房人登记办证,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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