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晚,滨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进行年度结息工作,预计为全市31万余名职工支付利息1.7亿元,人均结息约为530 元。所结利息全部记入缴存职工个人账户。
“红包”怎么来的呢?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关于完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形成机制的通知》规定,住房公积金自存入公积金账户之日起按照国家规定的利率计息,每年6月30日为住房公积金的结息日,结息后本息自动转存。计息期为上年7月1日至本年6月30日。公积金的存款利率是根据人民银行规定,按结息当日人民银行挂牌的一年期整存整取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的,目前年利率为1.5%。
温馨提示:公积金利息是免利息税和个人所得税的哟!
收“红包”需要办理手续吗?
住房公积金所结利息自动计入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归职工个人所有,无需职工办理相关业务。
通过哪些途径可以查询到“红包”呢?
①微信公众号
关注“滨州公积金”微信公众号,点击“我的账户——个人查询”。已经注册的用户将接到推送的信息。
②支付宝市民中心
通过“支付宝-市民中心-公积金”查询。
③网上服务大厅
登录官站(www.gjj.bz.gov.cn)网上服务大厅查询。(未注册的用户需先注册,住房公积金个人账号可支付宝市民中心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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