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平房产网资讯内容提示:为做好我县城镇“三无”人员福利保障工作,使全县城镇“三无”人员享受到社会发展的成果,近日,我县拨付首批财政资金36万元补助城镇“三无”人员,使他们福利有了保障。
为做好我县城镇“三无”人员福利保障工作,使全县城镇“三无”人员享受到社会发展的成果,近日,我县拨付首批财政资金36万元补助城镇“三无”人员,使他们福利有了保障。
城镇“三无”人员是指城镇居民中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和扶养人,或者其赡养人和扶养人是确无赡养能力或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根据上级文件规定, 今年自1月1日起,对分散供养的城镇“三无”人员,按照不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0%实行分类施保,并为其购买一定的基本生活照料服务。
对社会散居城镇“三无”人员,按照身体状况能够自理、半自理、不能自理三个档次,由当地民政部门委托的社会评估组织进行身体状况评估,在评估的基础上,分别按照每人每月不低于10小时、20小时、30小时的标准,由当地政府向社会中介服务组织购买助餐、助洁、助行、助医等基本生活照料服务。
符合条件的城镇“三无”人员,本着“个人自愿、能进则进、愿进全进”原则,鼓励和引导他们到社会福利机构集中供养。
据了解,目前经本人申请,镇(街道)和县民政局审核,全县首批认定城镇“三无”人员21人,其中有5人自愿入住社会福利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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