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弊端: 物业服务的管理弊端主要集中在服务收费问题、服务质量问题。
1、对于业主不按时、按款缴纳物业费,物业服务公司会以停水、停电、断暖、张贴催费单、公布业主黑名单、甚至临时聘用社会人员暴力催费。这些都是不可取的,甚至可能激化矛盾,引起法律纷争。
2、物业服务质量未达标,被业主投诉后,逃避责任,给业主施加压力,或未能及时改正补过,业主以此理由不缴纳物业费,引起双方更加不满,影响服务合同。
物业管理
物业管理人员职业是实行就业准入制度的职业之一。
《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 从事物业管理的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物业管理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主要有两种:
一是原建设部的“物业经理上岗证”;
二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人事部和劳动部)的“物业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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