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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大家分享几点物业管理小知识
编辑:老牛    来源:邹平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3-04-23 21:30:03    浏览次数:33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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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是由专门的机构和人员,依照合同和契约,对已竣工验收投入使用的各类房屋建筑和附属配套设施及场地以经营的方式进行管理,同时对房屋区域周围的环境、清洁卫生、安全保卫、公共绿地、道路养护统一实施专业化管理,并向住用人提供多方面的综合性服务。物业管理的对象是物业,服务对象是人,是集管理、经营、服务为一体的有偿劳动,实行社会化、专业化、企业化经营之路,其最终目的是实现社会、经济、环境效益的同步增长。

  管理弊端:   物业服务的管理弊端主要集中在服务收费问题、服务质量问题。

  1、对于业主不按时、按款缴纳物业费,物业服务公司会以停水、停电、断暖、张贴催费单、公布业主黑名单、甚至临时聘用社会人员暴力催费。这些都是不可取的,甚至可能激化矛盾,引起法律纷争。

  2、物业服务质量未达标,被业主投诉后,逃避责任,给业主施加压力,或未能及时改正补过,业主以此理由不缴纳物业费,引起双方更加不满,影响服务合同。

  物业管理

  物业管理人员职业是实行就业准入制度的职业之一。

  《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 从事物业管理的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物业管理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主要有两种:

  一是原建设部的“物业经理上岗证”;

  二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人事部和劳动部)的“物业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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