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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挺好》告诉你,买房时交意向金的重要性!
编辑: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3-21 16:19:47    浏览次数:6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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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平房产网资讯内容提示:《都挺好》告诉你,买房时交意向金的重要性!谨记!

      《都挺好》这部剧把关于现在家庭买房卖房的故事描绘的很是生动形象,中国人对房子的依赖程度也可见一斑。
        苏家这群男人尤其是苏大强,真是让人恨得牙痒痒,就没见过这么奇葩的爹...看上去“都挺好”的日子,实际上一地鸡毛。
     但是从另一个角度来看,这部剧把关于现在家庭买房卖房的故事描绘的很是生动形象,中国人对房子的依赖程度也是显而易见。
      其中最让作为房产经纪人的我们最为印象深的一幕应该就是是苏大强看好的房子,却因为没交意向金,结果却被别人成交了的故事吧。
      说到这里,我先给大家回顾一下故事的原委:苏大强和大儿子明哲看好了一套怡和苑的房子,刚准备去房产中介交定金却万万没想到这套房子已经卖出去了。中介解释,这套房子,户型较为稀缺,房子比较抢手,已经有客户提前交了意向金了。结果折腾了半天,房子也没买成。
      所以苏大强的故事告诉我们,看好了房子就赶紧交意向金吧!但是很多人很不理解,觉得这又是中介在变相的坑钱,其实这笔钱的缴纳对于购房者来说意义非凡,如果你还觉得不理解?就让小编来帮你分析一下吧。 
      意向金是附条件的定金。意向金是在买方有购买意向后,委托中介公司以书面形式确定下来,并支付一定金额的意向金。
      如果卖方同意买方的购买条件(要约),中介公司将意向金转交给卖方,此时意向金性质就发生变化,自动转化成定金,意向金协议也自动转化为定金协议。
      如果买卖双方没有达成协议,中介公司将把意向金返还给买方,若意向金协议转换为定金协议那么将对买卖双方产生约束力,买卖双方必须按约定履行义务,否则将承担法律后果。
      买方如果不按协议的约定签订买卖合同或不购买的,卖方可以没收买方的定金;卖方如果不按协议的约定履行签订买卖合同义务或不出售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以上,请有购房意向的你记住,房子不是你看好了,就是你的,要交了钱才是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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