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县政府批准,8月14日上午,县国土资源局对2013—38号宗地使用权进行公开拍卖。副县长刘锋与县土地市场运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了现场监拍。
据了解,出让地块位于鹤伴一路北,黄东新村北区东,月河中学南,土地面积15.678亩,土地用途为商业用地,通过竞拍,最终邹平黄山置业有限公司竞拍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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